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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侵犯兒童強奸犯出獄后須戴電子標識

作者:admin
來源:新華社
日期:2007-09-28 11:36:48
摘要:馬來西亞政府將出臺一項新措施,規(guī)定侵犯兒童的強奸犯出獄后要強制佩戴電子標識,以遏制針對兒童的暴力性侵害。
馬來西亞政府將出臺一項新措施,規(guī)定侵犯兒童的強奸犯出獄后要強制佩戴電子標識,以遏制針對兒童的暴力性侵害。 

馬來西亞媒體21日援引婦女、家庭和社會發(fā)展部長沙赫里扎特·阿卜杜勒·賈利勒的話說,電子標識含有佩戴者的既往犯罪信息,特別是對那些慣犯,警方通過電子標識可隨時監(jiān)控他們的動向,以便更好地保護兒童。 

馬來西亞前不久發(fā)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8歲女童被性侵害致死事件。公眾在震驚之余呼吁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兒童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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